冯海洋实习总结
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
工作总结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1月26日 | 龙安法院开庭(交通事故纠纷) | 文峰法院送材料 |
1月27日 | 自主学习 | 书写年度总结 |
1月28日 | 殷都法院开庭(民间借贷纠纷) | 接待当事人 |
1月29日 | 龙安法院开庭(交通事故纠纷) | 文峰法院立案(合伙合同纠纷) |
1月30日 | 值班 | 殷都法院交材料 |
一、本周工作概述
本周实习工作节奏紧凑、任务多元,紧密围绕庭审观察、立案实务、法律文书撰写与修改、卷宗材料递送以及学习总结等核心环节展开。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庭审、材料递送与立案实务操作
本周工作涵盖了法院事务的多个方面,包括参加庭审、程序性材料处理及立案实践。
庭审学习: 周一(1月26日)上午在龙安法院、周三(1月28日)上午在殷都法院,分别参与了交通事故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
程序性事务处理: 周一(1月26日)下午前往文峰法院递送案件材料,周四(1月30日)下午前往殷都法院交接材料。
立案实践: 周二(1月29日)下午,前往文峰法院完成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现场立案。
(二)法律文书撰写、当事人接待与总结反思
本周在文书撰写、对外沟通及阶段性总结方面投入了较多精力。
文书撰写与年度总结: 周二(1月27日)上午进行自主学习,下午集中精力书写年度总结。
当事人沟通实践: 周三(1月28日)下午,参与了接待当事人的工作。
案件跟进与值班: 周五(1月30日)上午进行值班,处理了所内日常事务,并学习了如何接听咨询电话、进行基本的信息登记与引导,增强了综合事务处理能力。
三、问题与反思
通过本周的实践,特别是在法院办理事务和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以下方面有待加强:
法院事务办理的预判与准备: 在不同法院办理材料递送或立案时,虽然能完成任务,但有时因对特定法院内部流程或窗口要求的细微差异了解不足,可能导致现场需要临时调整或补充说明。
接待当事人的信息梳理效率: 在接待当事人时,能够做到耐心倾听,但在短时间内快速、精准地抓住核心法律事实和关键证据线索方面,仍需提升提炼和引导式提问的能力。
四、改进措施与下周计划
针对上述反思,我计划在接下来的一周:
细化事务办理准备: 养成在前往法院办理任何事务(开庭除外)前,除核对基本材料外,主动向指导律师或有经验的同事询问该法院、该类型事务可能存在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的习惯,尽可能减少因信息差导致的低效。
深化专业知识学习: 结合本周接触到的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伙合同等纠纷类型,利用空闲时间有针对性地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加深对这几类常见案件核心法律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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