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琪实习总结
2026年3月2日—3月6日
一、本周工作概述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3月2日 | 准备投标材料 | 准备投标材料 |
3月3日 | 学习管理数字化 | 拍摄宣传视频 |
3月4日 | 准备投标材料 | 准备投标材料 |
3月5日 | 参加开标 | 龙安法院立案 |
3月6日 | 自主学习 | 准备妇女节活动 |
本周工作主要围绕投标专项、业务办理与团队活动三条主线展开。在投标方面,集中多日完成投标材料的系统准备,并全程参与开标工作;在业务方面,推进了龙安法院立案;在团队建设方面,参与管理数字化学习与宣传视频拍摄,并筹备妇女节活动。此外,通过自主学习持续保持专业积累。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法律文书起草与修改。
书写证据清单1份。
(二)归纳与总结(名誉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规则)
1. 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名誉权侵权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侵权行为地的范围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名誉权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规定: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总结: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侵权行为实施地(如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设备所在地)或被侵权人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三)其他事务。
准备投标材料、参加开标。
三、下周工作计划
(一)协助指导律师工作。
(二)自主学习。
(三)把结案的案件卷宗归档。
扫一扫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