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周工作总结
一、工作内容
上午 | 下午 | |
12月7日 | 写律师函,延期举证申请书 | 文峰法院(H和W) |
12月8日 | 所里 | 所里 |
12月9日 | 写上诉状(D) | 写强制执行申请书(Z) |
12月10日 | 殷都法院领取判决书(D和B) | 中院开庭(Y和X) |
12月11日 | 龙安法院做调解视频,立案(Z和A) | 开手续,查案例 |
二、心得
这一周的收获具体包括:
(1)行政案子的延期举证法律依据是根据行政法第36条的规定。
(2)已经交到法院的材料,私下已经和解,可以不交诉讼费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没有人执行。如果自己申请撤诉,诉讼费承担一半。
(3)继父子关系如何认定问题,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少分遗产问题,判决在弱势群体和少数与多数问题上的权衡问题。
(4)开庭就要在笔录上签字,否则,判决书上显示未到庭,没有名字。
(5)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刑事自诉案件在现实中的执行问题。
(6)调解视频15分钟。
(7)兄弟之间,一人垫付了父母的医疗费,向另一个要求其承担一半,案由根据判例显示,可以是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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