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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

时间:2019-04-12 浏览:1596次
内容介绍

为切实落实市司法局党委的要求,中共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18年9月7日在国银会议室召开了以“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特别邀请了国银所的其他民主党派人士和非党员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国银党支部书记崔晓波会前进行了布置,委派国银青年党员律师胡博远主持此次会议,胡博远律师精心做了课件,认真进行了讲解。党支部组织委员肖强和宣传委员李慧萍以及黄贝贝,何丽芳等多名党员到场参会。

针对目前部分党员存在的信仰模糊、规矩不严、作风不实、言行不一等问题,全体与会党员按照“四个合格”为标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纪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讲话要求,紧密联系律师行业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查找存在的自身问题。

参会党员律师表示,需要加强党员律师对所在党支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杜绝律师是自由职业者的思想。律师队伍不能是一盘散沙,党员律师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党员律师要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明确法律援助业务量作为国银党员律师的考核标准。党员律师要加强先进性建设,不仅在业务方面,更要在政治思想方面,在党性要求方面,作为一面旗帜,作为律师队伍的领导。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组生活会中党员律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四个对照”:对照党规党纪要求,发现自己差距;对照他人错误,发现自己缺点;对照道德纪律,提高自己操守;对照他人违法,提高自己警惕。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参会党员律师一致认为:律所发展不仅应当重业务而且应当重党务,不仅应当重所建而且应当重党建。国银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党性聚人心,以精神谋发展。善于运用党的精神指导律所未来的发展方向,运用党建的力量把国银律师团结的更加紧密。在政治上,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案件业务上,坚持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益责任上,要发挥好党员律师、模范作用,为群众利益谋利,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国银党支部对全体党员要求:

一、有系统性的学习党史知识,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特别是近期刚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采取“四结合”的方式加强党员和律师的教育工作。即时间安排上,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学习时间上,上班与业余相结合;讨论方法上,集中与网上相结合;活动方式上,室内与户外相结。

三、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公益活动。与青团组织、法援机构、学校、等单位互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成立青年、党团员律师义务法律服务队,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四、开展专题活动,提高党性修养。坚持“两学一做”,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做到“四个合格”。 

国银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思想核心和组织核心的作用,使党支部成为律所战略发展的引导者,律所工作改进的监督者,优良律师文化的倡导者,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者,把对党的坚定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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